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0日。
|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万套橡胶件、3000万套注塑件项目 | |||
| 建设地点: | 鹤****开发区**市**工业区**路316号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年产5000万套橡胶件、3000万套注塑件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橡胶件:半成品→预成型→压片→停放→成型→去边→固化→检验→入库;注塑件:型芯装配→模具加热→加料→加压升温→塑料冷却→开模取件。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橡胶注射成型机、平板硫化机、液硅注射机、精密预成型机、注塑机、烘箱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气 本项目硫化成型、注射成型、烘干固化工序、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硫化氢、臭气浓度等)采用集气罩收集,分别经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危废间废气收集后与注塑工序共用一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DA003排放;模具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设备密闭、管道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上述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橡胶制品制造A级要求、《**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A级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风机、硫化机、注射成型机、注塑机等主要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次品、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等),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桶等)以及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后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环境局****分局 | 受理地点: | **市****中心 | |
| 联系电话: | 0392-****891 | 落款日期: | 2025年11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