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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塑料制品
需求描述:
将篮球场原有硅PU场地铲除、打磨清理、采购及铺设软塑拼装运动地板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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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995.00 | 1(批) | ¥253,995.00 |
详见竞采文件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15日历天内完成。
(二)服务地点:****碚区**大道151号,****南校区内。
(一)竞采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如有)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二)最终报价即为同意成交成交价,不得以其他理由要求校方增加费用,也不得无故以报价低为由放弃中选,否则采购人将会向云平台举报,追究其相关违约责任。
(三)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査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关于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含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或者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一)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成立专门验收专家组或者由使用部门组织验收,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二)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部金额。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