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天子湖片区园区配套提升项目之标准厂房新建工程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天子湖片区园区配套提升项目之标准厂房新建工程(EPC)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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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产业****园区配套提升项目之标准厂房**工程(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三角(**)产业****园区配套提升项目之标准厂房**工程 已由 ****改革局 以 安发改投[2021]299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公司 ,招标人为 ****、******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开国家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发改法规【2011】3007号)及《**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 号)文件规定,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以“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约12850万元,其中**工程造价约8974万元,建设规模:**2幢厂房、1幢门卫、1幢配电房开闭所及其室外配套工程,其中1号厂房,建筑面积(计容)32078.04㎡;2号厂房,建筑面积(计容)32950.08㎡;配电房开闭所建筑面积253.7㎡;门卫建筑面积39.5㎡,总建筑面积(计容)65428.37㎡。建设地点:安**天子湖镇。

2.2 本次招标范围:**2幢厂房、1幢门卫、1幢配电房开闭所及其室外配套工程,其中总建筑面积(计容)65428.37㎡。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捌仟柒佰叁拾玖万玖仟伍佰肆拾壹元整(¥:****9541元)。

2.3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2.4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其对应的资质应在"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其中设计方数量不超过1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或施工方均可。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具有有效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只能兼任其一)。如联合体投标,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三)其他:

√3.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标书代写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若投标人因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拒绝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安**公共**交易系统。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安**公共**交易系统(http://123.****.1.133:4226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安**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jy.****.cn:42260/TPBidder/memberLogin)。标书代写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

地址: **省安**天子湖镇五福路一号

联系人: 潘工

电话: 152****3511

7.2 招标人:******公司

地址:**省**市安**天子湖镇**路1号

联系人: 邱工

电话: 187****6330

7.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安**昌硕街道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联 系 人:汤工、邹工

电 话:0572-****787、0572-****013

7.4 安****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878198电子标服务

8.其他

8.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8.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安**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安**公共**交易信息网公示。

2025年11月04日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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