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赴****市开展农业生产、纳统学习培训交流活动服务项目的函 | ||||||||||||
| 关于组织赴****市开展农业生产、纳统学习培训交流活动服务项目的函 ****拟于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赴****市开展农业生产、纳统学习培训活动,实地考察****市农业生产企业,观摩学习其纳统工作台账及工作方法,培训学习农业经济指标统计工作经验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我局需对活动期间差旅大巴车租赁、安排住宿餐饮、购买人身保险、企业联系、落实场地等相关服务询价,现公开邀请具有服务咨询、规划、组织、接待、运输等****公司进行报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赴****市开展农业生产、纳统学习培训交流活动服务项目 二、服务项目内容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10万元,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 四、询价用途 本次报价是我局用于确定第二轮询价的最高限价。报价资料应包括本项目执行细化方案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食宿费、劳务费、税金等。 五、报价文件主要内容 (一)报价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报价单位的开户信息,公司简介及证明其运营资质和实力的材料;(四)截止报价日期前七天内在信用中国/信用**导出的整套信用报告;(五)信用承诺函;(六)本项目执行的细化方案;(七)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食宿费、劳务费、税金等;(八)其他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六、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一)所有报价文件需递交一式三份; (二)报价文件每页必须盖公章,其中要求签署的文件 必须按要求签署; (三)报价文件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七、其他事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下午5时。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市**区迎宾二路88号****市场信息科。 联系方式:潘先生,联系电话:0668-****862。 **** 2025年11月4日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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