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县县域紧密型医共体耗材及试剂采购,满足临床需求,落实耗材及试剂配送企业的遴选工作,引入配送企业竞争机制,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耗材及试剂配送及时到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双向选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配送企业。
二、总体目标
确保医共体使用的医用耗材质量安全有效、配送及时到位。同****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规范医用耗材配送市场,降低成本,防范廉政风险,完善医用耗材配送模式。
三、遴选方式
注重实际配送能力,公平竞争,面向社会。从自愿报名的配送企业中,根据企业所递交的遴选材料,****中心进行综合评定的方式初步评价,初选结****委员会进行讨论。
四、遴选流程
(一)公告发布:****人民医院总院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4日。
(二)报名:要求自愿参加遴选的配送企业在2025年11月15日19:00之前完成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纸质版并加盖公章),电子版(表格格式不允许修改)备份到U盘,与报名资料一起密封递交。请按医用耗材(含试剂)的目录(详见附件三)顺序报价,若无该耗材(含试剂)或无配送权请备注“无”(切勿自行删除目录内容),不得高于中标价。
(三)遴选:在报名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小组进行梳理,根据历年供应商考核评估情况,产生初步入围名单。
(四)公示:将初步入围名单提交**县县域****委员会讨论研究,****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合同签订:公示期内若无异议,我院将与确定的配送企业签订配送服务合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经生效,我方此前存续的与本合同项下事宜相关的所有约定、协议自动终止,并由本合同完全替代。本次遴选供应商服务期限1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执行。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申请企业资料中有关项目以登记或注册资料为准,经营范围等;并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与配送医用耗材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具有与医用耗材相适应的现代物流设施设备,储存能力必须能够满足我院需求;3.具有保证医用耗材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记录;4.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5.在**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有挂网的产品基础上,优先选择**联盟中标产品(所报价格必须与产品挂网价格一致,如盲目或虚假应标,取消其相应产品评选资格),阳光采购产品所报价格必须保证厂家同意平台议价(需提供厂家同意平台议价证明)。且配送企业所报产品必须保证在招采管理系统有配送权。另未在**维吾尔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的产品,必须为2021年**地区挂网目录内的中标产品。
(二)企业申报资料
1.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司印章备案表》《质量保证协议》等。
2.经营状况资料:近两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纳税申报表等有关能够证明企业经营状况的资料。
3.基本设施设备资料:企业办公场所、营业场所、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配送车辆行驶证等。
4.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
5.申请事项承诺材料: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配送服务承诺书。
6.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员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企业员工花名册一份(包括学历、职称、岗位、工作年限等内容)。
7.必须出具配送承诺书,保证及时供应,能保证货物48****医疗机构,急用8小时内送达,节假**常配送。
具体所需材料明细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报价表详见附件三。
六、考核机制
(1)末位淘汰,对遴选产生的配送企业定期进行考核,对配送不及时、货物断档严重的企业开展诫勉谈话,经谈话三次不改者取消其配送资格。
(2)被依法吊销经营行政许可证书的,立即退出,不得继续配送。
(3)对不能按时配送、服务质量差或配合度低的企业,开展谈话诫勉,重点管理,对三次不改、不持续改进者,在年底考核时取消其配送资格。
(4)配送企业如已不具备按照合同供应货物能力或出现经营假劣医用耗材以及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取消配送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参加我院的货物配送企业遴选。配送企业通过提供虚假资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途径取得配送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且10年内不得再参加我院的配送企业遴选。
七、配送范围
本次遴选出的配送企业负****医疗机构,****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产品配送工作。****服务区内基本耗材、非基本耗材、试剂等按照政策执行,达到政策要求。
八、有关要求
(一)遴选出的配送企业必****医疗机构对耗材及试剂的供应需求。****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后,一般产品应在48****医疗机构,急救、急用耗材必须在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应照常配送。
(二)遴选出的配送企业配送周期为一年。在配送周期内,医院将不定期对配送企业进行考核评估,并对配送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如在考核评估和督促检查中发现配送企业未履行配送合同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配送企业如已不具备按照合同供应耗材的能力,或出现经营假劣耗材以及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取消配送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参加我院的耗材及试剂配送企业遴选。配送企业通过提供虚假资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配送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且10年内不得再参加我院的耗材配送企业遴选。
联系人:孙女士阿先生
联系电话:130****2421 136****4166
附件1:配送企业申报资料.xlsx
附件2:配送公司遴选标准.xlsx
2025-**县医疗共同体耗材遴选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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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