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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省社会应急力量的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应急〔2024〕83号)、《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基础规范 第1部分:总体要求》(YJ/T 1.1—2022)、《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基础规范 第4部分:水上搜救》(YJ/T 1.4—2022)相关要求,10月28日至31日,省应急管理厅在**市组织******救援队等10****救援队伍开展了水上搜救3级队伍的分类分级测评工作。经公共科目测试、方案审核、专业科目测评,******救援队、****救援队、****救援队、****救援队、****救援队测评结果为“合格”,拟评定为水上搜救3级队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急管理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71-****9809
联系地址:**省**市**区纬二路10号
邮政编码:450003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