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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014035公顷 | 宗地坐落: | 增田镇西边村坳上组,四至:东临山,南临山,西临山,北临山(具体位置以坐标定位为准) |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供燃气用地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3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使用条件 (一)地块编号:****; (二)地块位置:增田镇西边村坳上组; (三)地块四至范围:东临山,南临山,西临山,北临山(具体位置以坐标定位为准); (四)出让面积:140.35平方米; (五)土地权属来源批复文件:**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六)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125BA0005; (七)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八)规划容积率:FAR≤0.55; (九)规划建筑密度:D≤30%; (十)绿地率:GAR≤0.001%; (十一)土地开发程度:净地出让; (十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年; (十三)投资强度:≥按国家相关规定(万元/亩); (十四)交地时间:自土地成交之日起二个月内交地; (十五)动工时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动工; (十六)竣工时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十七)土地成交价款交纳方式及时间:自土地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全部价款 境外投资者竞得土地使用权的,首期应付款暂定自竞得之日起50天内交纳,余款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具体付款时间以我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出让合同》为准。 (十八)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无。 | ||||||
| 宗地编号: | DFF****017 | 宗地总面积: | 0.13642公顷 | 宗地坐落: | 增田镇西边村坳上组,四至:东临山,南临山,西临山,北临山(具体位置以坐标定位为准) |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供燃气用地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21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使用条件 (一)地块编号:DFF****017; (二)地块位置:增田镇西边村坳上组; (三)地块四至范围:东临山,南临山,西临山,北临山(具体位置以坐标定位为准); (四)出让面积:1364.2平方米; (五)土地权属来源批复文件:**县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六)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125BA0003; (七)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八)规划容积率:FAR≤0.55; (九)规划建筑密度:D≤30%; (十)绿地率:GAR≤0.001%; (十一)土地开发程度:净地出让; (十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 (十三)投资强度:≥按国家相关规定(万元/亩); (十四)交地时间:自土地成交之日起二个月内交地; (十五)动工时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动工; (十六)竣工时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十七)土地成交价款交纳方式及时间:自土地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全部价款 境外投资者竞得土地使用权的,首期应付款暂定自竞得之日起50天内交纳,余款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具体付款时间以我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出让合同》为准。 (十八)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无。 | ||||||
| 宗地编号: | DFF****018 | 宗地总面积: | 0.079072公顷 | 宗地坐落: | 增田镇西边村坳上组,四至:东临山,南临山,西临山,北临山(具体位置以坐标定位为准) |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供燃气用地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13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使用条件 (一)地块编号:DFF****018; (二)地块位置:增田镇西边村坳上组; (三)地块四至范围:东临山,南临山,西临山,北临山(具体位置以坐标定位为准); (四)出让面积:790.72平方米; (五)土地权属来源批复文件:**县2017年第一批次集镇建设用地; (六)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125BA0004; (七)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八)规划容积率:FAR≤0.55; (九)规划建筑密度:D≤30%; (十)绿地率:GAR≤0.001%; (十一)土地开发程度:净地出让; (十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 (十三)投资强度:≥按国家相关规定(万元/亩); (十四)交地时间:自土地成交之日起二个月内交地; (十五)动工时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动工; (十六)竣工时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十七)土地成交价款交纳方式及时间:自土地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全部价款 境外投资者竞得土地使用权的,首期应付款暂定自竞得之日起50天内交纳,余款按合同约定及时交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具体付款时间以我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出让合同》为准。 (十八)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无。 | ||||||
二、公示期:2025年11月04日 至 2025年11月11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大道
邮政编码:344300
联 系 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079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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