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9088.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伊滨区大谷路与**路西北角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49088.09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57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5BA0038 | |||
| 起始价: | 2578万元 | 加价幅度: | 74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29日 至 2025年11月23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29日 至 2025年11月23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3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1月23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1月24日 09时00分****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拍卖出让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手续,逾期由竞得入选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上述地块不设置出让底价。 (四)LYTD-2025-51、52地块按“标准地”方式带方案出让,其中地块一产业类型为新材料产业,地块二产业类型为智能制造产业,两地块投资强度均不低于4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如达不到明确缴税标准,则予以相应补齐,连续三年达不到规定的纳税标准,则对土地按不高于出让价款予以补偿后收回;如闲置,则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建设周期不大于2年。区域性统一评价,规划环评、文物手续、矿产压覆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工作于地块成交前完成。两地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并作出《“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管委会负责依法依规监督落实到位。 (五)****、56、57地块按“标准地”方式出让:(1)地块指标: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高度36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设须按照已公示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2)产业类型: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电子信息和家具制造业。(3)地块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产出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如达不到明确缴税标准,则予以相应补齐,连续三年达不到规定的纳税标准,则对土地按不高于出让价款予以补偿后收回;若闲置,则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处理。(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示范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并作出《“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5)该宗地已达到“净地”供应标准,即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土地用途等规划条件明确,用地红线外具备通水、通电、通路等必备开工建设基本条件。(6)规划环评、文物手续、矿产压覆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工作于地块成交前完成。以上条件由****示范区管委会负责依法依规监督落实到位。 (六)如对上述地块权属情况有异议的,请与****联系。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区凯旋东路26号
联 系 人:宋工
联系电话:037****0599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0
开户账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