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015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二楼D10窗口
项目名称:**省**县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万千瓦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市**县下良镇、善福镇、古韩镇、夏店镇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省**市**县境内,线路起于**省**县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万千瓦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止于110kV****电站备用间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20kV线路27.85km(110kV降压运行),其中架空路径长26.80km(69基铁塔),电缆路径长1.05km。项目总投资5511万元,环保投资8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51%。
2025年5月30日,长****管理局出具了《关于**省**县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一期)5万千瓦光伏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长审管批〔2025〕213号),项目编码:****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和作业范围,尽量减少施工占地面积;线路一档跨越**县三漳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不得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占地,尽量缩短施工时间,避开鸟类迁徙停歇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影响;线路跨越林区时,采用增高铁塔直接跨越方式,减少林木砍伐;工程线路跨越浊漳西源和阳泽河,均采取一档跨越方式,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立塔基和施工场地;合理安排工期,选择休耕期施工,减少对农作物的损毁。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施工结束后,对塔基永久占地未固化处、牵张场等所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并做好后期管护。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边界设置围挡,做好扬尘管控工作,落实施工期“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得外排。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架空输电线路应满足电力设计规范中对跨越物的安全距离要求,保证输电线路架设高度,合理设计金属附件,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和环境监测,确保线路区域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要求。
(四)认真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节能降噪金具,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输电线路沿线敏感点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有关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