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辉南县明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吉林-通化-辉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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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11-05

经审查,2025年11月5日,我局拟对****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228(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099

通讯地址:辉****镇兴工路53号

邮 编:135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辉****镇**村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省中环****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辉****镇**村。项目占地面积为7626.1㎡。****搅拌站生产线、碎石料场、导热油炉房、储罐区、办公区、化验室等。建成后年生产沥青混凝土350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初期雨水经隔油后直接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

2、废气:项目营运期的烘干筒加热粉尘及燃油烟气采取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矿粉筒仓粉尘自带单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于地面15m 的筒仓口高空排放;烟尘、SO2 、NOX、沥青烟、苯并芘、非甲烷总烃等废气排放浓度需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导热油炉废气经8m 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需达到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粉尘采取苫布遮盖和洒水的方式抑尘,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需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优选低噪设备,经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隔声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后,东、南、北三侧噪声贡献值昼间小于 60dB(A),西侧噪声贡献值昼间小于 70dB(A),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骨料、除尘器收集的原料粉尘、化验室废试样、废活性炭、废导热油、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初期雨水隔油废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生产;不合格骨料外卖铺路;****建材厂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油桶、隔油废油,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初审:柳琪 复审:李东华 终审:张彬)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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