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低温保存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低温保存箱。
二、采购项目询价内容:低温保存箱1台,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三、预算金额:2.5万元。
四、采购方式:比选。
五、比选标准:本次采购设有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标书代写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近三年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管理部门处罚。七、参与比选人需提交以下的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单(具体格式见附件2,参与报价单位应采用附件2中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并按要求提供偏离表和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交需提供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本项目比选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请有意参加询价的单位于2025年11月7日16:00前将相关报价材料送(或快递)至省林科院营林楼209室,邮寄地址:**市**区新店上赤桥35号,联系人:詹女士,电话:152****8382。
九、中选结果公示:开选结束后,中选结果在****门户网站(http://www.****.org)公布,公示期1个工作日。
****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