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西南街道文****生态环境局**分局1号楼103室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2030 传 真:0757-****20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智能驾驶照明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区白坭镇聚**A区2号综合厂房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区白坭镇聚**A区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0′43.821″,北纬23°1′56.297″),占地面积47307.97平方米,建筑面积65525.7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年产新能源整车车灯模组30万套、智能前大灯整灯30万套、智能尾灯整灯30万套、高位制动灯20万套、阅读灯20万套、前贯穿灯15万套、后贯穿灯15万套、前雾灯10万套、氛围整灯10万套。项目劳动定员800人,其中500人在厂内食宿,其余300人在厂内就餐不住宿,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聚**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气喷淋废水、压铸件表面水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三级隔油+调节+中和+混凝沉淀+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后与定期更换的设备冷却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聚**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定期更换的水帘柜废水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项目压铸区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有组织排放。压铸件表面处理区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有组织排放。注塑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硬化喷涂和底漆喷涂区、防雾喷涂区废气经“三级干式过滤器+三床式RTO”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滚砂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分板粉尘经滤芯处理、喷粉废气经喷粉柜自带的“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与机加工粉尘废气、模具加工废气、不合格注塑件破碎粉尘、车灯装配区废气、SMT生产线区废气、模组组装区废气以及上述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项目通过采取有效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相关部门分类处理。 |
| 2025年11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