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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122465T | 建设单位法人:袁步荣 |
| 张建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开发区 |
| **自治区**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12号 |
| ********中心年加工10000吨金属构件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开发区 **自治区**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12号 |
| 经度:109.85868 纬度: 40.62021 | ****机关:******开发区建设环保局(环保)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15 |
| 包开环审字〔2022〕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8-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0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122465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策清能****公司 |
| ****0291MA0RTCNY7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91MABRB52831 | 竣工时间:2025-05-01 |
| 2025-05-03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加工10000吨金属构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10000吨金属构件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工序主要为不规则、轴类、管类金属构件进行淬火和回火,主要分为来料检测、淬火处理、水冷却、回火处理、自然冷却、成品检查六个工段。 | 实际建设情况:该工序主要为不规则、轴类、管类金属构件进行淬火和回火,主要分为来料检测、淬火处理、水冷却、回火处理、自然冷却、成品检查六个工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活区供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无组织形式排放。 2、生活污水、零件冷却水定期排水、生活区热水管网循环水一并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公司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合理布局,噪声源均远离厂界。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破损件、废耐火材料、冷却水池产生的捞渣、生活垃圾和废润滑油。其中破损件产生量为6t/a,暂存在车间内的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3年更换一次,产生量为3t/3a,截止至目前暂未产生,产生后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不在厂区暂存;待需要检修行车时与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处置废润滑油;冷却水池产生的捞渣量为3t/a,产生的捞渣沥干水分后装桶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活区供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无组织形式排放。 2、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5m3),委托****定期清运至****公司;产品冷却废水、生活区供暖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选用低噪声设备,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合理布局,噪声源均远离厂界。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破损件、废耐火材料、冷却水池产生的捞渣、生活垃圾和废润滑油。其中破损件产生量为6t/a,暂存在车间内的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3年更换一次,产生量为3t/3a,截止至目前暂未产生,产生后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不在厂区暂存;待需要检修行车时与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处置废润滑油;冷却水池产生的捞渣量为3t/a,产生的捞渣沥干水分后装桶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①产品冷却水池(水淬池)中的水蒸发和捞渣带走的水量较大,因此会定期补充新鲜水,新鲜水可起到调和水质的作用,且本项目原材料及加工过程不含油等其他添加剂,项目对冷却水质要求较低,因此零件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是可行的。 ②生活区采暖为壁挂炉(燃料为天然气),生活区热水管网一次注入一定的纯水使用,水质较好,可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由于市政管网未修至本企业厂区,因此企业自建1座化粪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置4台台式炉、3台井式炉、2台高频淬火炉、2个5t行车、2个3t行车、2套冷却水池(水淬池)(2个75.6m3、2个54m3),全部放置在东侧车间内,加热方式为电加热。 | 实际建设情况:设置3台台式炉、3台井式炉、2台高频淬火炉、3个5t行车、2套冷却水池(水淬池)(1套92.56m3+46.8m3;1套14.4m3+38.4m3),加热方式为电加热。 |
| 行车吨位、数量发生变化;2套冷却水池(水淬池)总体积变小,通过增加新鲜水补充频率,可满足产品冷却需求;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通过**3台台式炉使用时间,可满足日常生产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6 | 0 | 0 | 0 | 0.026 | 0.026 | |
| 0 | 0.017 | 0 | 0 | 0 | 0.017 | 0.017 | |
| 0 | 0.0032 | 0 | 0 | 0 | 0.003 | 0.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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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15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 0 | 0.014 | 0 | 0 | 0 | 0.014 | 0.014 | / |
| 0 | 0.004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中三级标准 | 化粪池(5m3) | 2025年9月05日~2025年9月06日对废水进行现场监测。废水中pH平均值为7.2(无量纲);悬浮物浓度最大值为50mg/L;化学需氧量浓度最大值为8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最大值为22.3mg/L;氨氮浓度最大值为15.5mg/L |
| 1 | 封闭厂房 | 北厂界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封闭厂房 | 2025年9月05日~2025年9月06日对厂区厂界噪声进行现场监测 |
| 1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破损件、冷却水池捞渣、废耐火材料属于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全部由供货商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更换回收拉运处置,不在厂区落地、暂存。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要求。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破损件、废耐火材料、冷却水池产生的捞渣、生活垃圾和废润滑油。其中破损件产生量为6t/a,暂存在车间内的一般固废暂存区(10m2),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3年更换一次,产生量为3t/3a,截止至目前暂未产生,产生后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不在厂区暂存;待需要检修行车时与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处置废润滑油;冷却水池产生的捞渣量为3t/a,产生的捞渣沥干水分后装桶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 企业已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于2025年9月25日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150201-2025-074-L。企业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了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了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 |
| 无依托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依托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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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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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氧化硫0.0028吨/年,氮氧化物 0.026吨/年,化学需氧量0.101吨/年,氨氮0.0101吨/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司锅炉改造项目,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372.264吨/年,削减氮氧化物45.252吨/年;****处理厂二期扩建投运,削减排放化学需氧量1357吨/年,削减排放氨氮169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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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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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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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于2025年9月25日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150201-2025-074-L。企业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了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了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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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