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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永祥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海甸五西路42号兆南绿岛家园醉绿轩13B房房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土地证号 |
权利人 |
土地权利类型 |
宗地单元号 |
坐落 |
| 1 |
****000489 |
倪永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460****05001GB00004 |
**市海甸五西路42号兆南绿岛家园醉绿轩13B房 |
特此公告。
****规划局
2025年11月0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葛安妮,联系地址:**市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联系电话:****4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