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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省**县赣**流域**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枫江、阜田重大变动)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地址:**省**市**县****处理厂内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5日-12月3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组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