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保健院提交的《医疗机构变更注册登记申请书》,经我局审核,****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相关要求,将拟批准变更登记事项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保健院
地址:**首善镇美阳街98号
主要负责人:曾永强
拟变更地址:**首善街道**路中段
拟变更主要负责人:刘宏科
拟变更牙椅:4张
拟变更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传染病专业;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小儿心脏病专业;小儿肾病专业;小儿血液病专业;小儿神经病学专业;小儿内分泌专业;小儿免疫专业/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公示时间为:11月4日—11月1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城投大厦A栋三楼304室
联系电话:0917-****618(传真) ****218
电子邮箱:199****5939@163.com
****服务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