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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将公“********实验室(**县沙溪镇**村)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实验室(**县沙溪镇**村)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县沙溪证**村
3.建设内容:项目于2018年投入使用,2021****实验室提升改造,建成了业务综合楼、卫生间、厨房、库房共计634.48m2,主要开展鼠疫检验实验。并于2025年8月完成所有环保设施整改,主要开展鼠疫检验实验。
4.竣工日期:2025年8月。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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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