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省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457号)要求,现在全区开展2026年中央财政生产设******社)项目储备工作,******社按要求积极参与储备。
一、储备条件
******社****联合社,下同)。纳入农业农******社名录库和**农经综合管******社,农民**社章程制度上墙,成员账户完善,财务管理规范,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农民**社及其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贷款风险等级未被列为损失类。2024年及以前年度项目实施任务全面完成。同时不同类别支持主体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一)经济作物产业类。县域制定经济作物产业规划,积极性高。
(二)畜牧业类。实施项目不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实施主体积极性高。
(三)渔业类。池塘标准化改造****政府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内,《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承包合同确权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
(四)农机服务类。农民**社农机作业覆盖2个乡(镇)以上、服务面积2000亩以上。上述项目用地、环评、资金等要素保障落实到位。
二、建设内容
(一)经济作物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一是支持**或改造经济作物生产大棚设施设备,包括设施棚架(膜)、蚕棚、智能化控制(包括专用变压器)等相关设施设备。二是支持**或改造经济作物集约化育苗设施设备,包括育苗大棚、育苗床、育苗盘、嫁接愈合室、育苗机械、小蚕共育房、温光湿智能控制、物联网控制等相关设施设备。三是支持**或改造经济作物生产水肥药一体化设施设备,包括首部系统、田间管网、中控管理平台等相关设施设备。四是支持**或改造经济作物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包括分选、清洗、切分、晾晒、烘干、分级、包装、脱水、盐渍、预冷、保鲜等设施设备。五是支持**或改造经济作物轨道运输等相关设施设备,包括机库、运输机、轨道及轨道支架等相关设施设备。
(二)畜牧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一是支持**或改造畜禽养殖设施设备,包括养殖圈舍、饲喂、环控、监控、智能化等设施设备及养殖圈舍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等节能节水相关设施设备。二是支持**或改造饲草料种植、加工、储存设施装备建设。三是支持**或改造区****处理中心,包括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加工、贮存和运输等环节设施设备。四是支持**或改造屠宰环节设施设备建设。
(三)渔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一是支持池塘标准化改造。包括池塘整形清淤、护坡及生产道路、管理用房改造、进排水沟渠 管道、泵房泵站等。二是支持**或改造渔业生产设施。包括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陆基设施循环水养殖、流水池塘养殖、大水面圈桶养殖等渔业生产设施新(改)建,购置必要的辅助设施设备。三是支持**或改造水产加工装备设施。包括暂养净化池、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和生态环保等水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的购置和建设(不包含冷藏保鲜设施)。四是支持**或改造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包括生态渠道、沉淀池、曝气池、过滤坝、生物净化池,购置微滤机、尾水监测等设备。
(四)农机服务设施条件改善。一是支持******中心。包括播种流水线工作区、基质(营养土)存储区、种子处理区、秧盘叠放区、暗化催芽室、辅助功能区等,配备机械化智能化育秧装备。二是支****维修中心。包括维修车间、停机场、农机故障诊断设备、农机维修相关通用设备、机具维修常用零配件。三是支持**或改造农机具停放库棚。包括农业机械停放场、库、棚等的建设。四是支持购置农机装备。包括先进实用绿色高效等设施设备,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补助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重复享受。
三、储备要求
(一)补助标准。******社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中央财******社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30%。
(二)储备时间:2025年11月4日-11月10日。
**社自愿申报参与储备,可以拨打电话咨询,也可到所在镇(街道)咨询,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农业农村局501室或502室。
咨询电话:0835-****722;083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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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