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受****委托,现就华东国****交易中心行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组织类型:委托招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 序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规格描述数量 |
数量 |
含税最高限价 |
| 1 |
电动双梁桥式行车(QD)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共8台,其中 10吨行车6台和 20吨行车2台 |
350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2、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桥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0时后至2025年11月16日下午16:00止(**时间)。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及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于2025年11月17日14时0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4,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标书代写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本次开标将于2025年11月17日14时00分在**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室4,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标书代写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5万元。
2、基本账户汇出(户名、账号和供应**一致)。
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从基本账户)转账汇至“**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标书代写
十、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只****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om)、**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政府采购网(zfcg.****.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丁先生
联系电话:150****5800 137****8202
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洪妍
联系电话:152****4740
电子邮箱:****@chinaccs.cn
质疑联系人:厉倩
联系电话:183****3322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集团****监察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9-****6757
采购单位:****
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