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7日拟对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扬州-高邮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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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拟对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5-10-2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27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

****

******公司

**一座****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280MVA(1#),远期不变,主变户外布置;

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范围,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由相关单位清运至指定地方,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鱼类的宣传牌,严禁将废水和其他废弃物排入附近鱼塘和河流等,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升压站周围、临时施工占地进行绿化、硬化或用地恢复。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优化施工机械布置、高噪声设备布置在施工场地中间位置,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密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扬尘监测装置,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的限值要求;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硬化或植被恢复。本项目设计时优先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同时优化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充分利用场地空间以衰减噪声,并利用升压站四周2.5m高的实体围墙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本项目****配电装置采用GIS布置,所有带电设备安装接地装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以降低升压站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

2

****公司2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

****公司

******公司

**一座****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270MVA(1#),远期不变,主变户外布置;

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范围,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由相关单位清运至指定地方,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鱼类的宣传牌,严禁将废水和其他废弃物排入附近鱼塘和河流等,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升压站周围、临时施工占地进行绿化、硬化或用地恢复。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优化施工机械布置、高噪声设备布置在施工场地中间位置,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密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扬尘监测装置,扬尘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的限值要求;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硬化或植被恢复。本项目设计时优先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同时优化布局,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充分利用场地空间以衰减噪声,并利用升压站四周2.5m高的实体围墙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本项目****配电装置采用GIS布置,所有带电设备安装接地装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以降低升压站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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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2231

传 真:0514-****2128

地 址:**市扬子**路446号

邮 编:225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