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行物防产品建设服务项目框架采购(第二次)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2025年 11月 5日至2025年 11月 10日) | ||||||
| 项目标段名称 | 全行物防产品建设服务项目框架采购(第二次) | 最高限价 (或招标控制价) | 583.764万元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 联系电话 | 023-****121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023-****7196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总报价(万元) | ||||
| 第一名 | **** | 405.91 | ||||
| 第二名 | **新盛业****公司 | 410.702 | ||||
| 第三名 | ****集团****公司 | 387.466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分别如下: (1)**东升****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4.产品代理授权“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书”要求提供防盗卷帘门机械防盗锁的代理授权书;(2****银行****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4.产品代理授权“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书”要求提供防盗门锁具、卷帘门锁具的代理授权书。 ****委员会认定,**东升****公司、****银行****公司投标文件属于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所列情况,****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23-****1218)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 **** 2025年11月5日 | 招标代理机构: **** 2025年11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