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维保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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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中医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维保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10000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医院、中医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维保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4.采购预算:¥110000.00元/年(包含材料费,1000元以内的零配件更换维修费)供应商的竞标报价不得超出此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医院、中医医院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污水处理站设备设施维保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采购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30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莫鸿辽、宋蕾芳、魏向琳

座机电话: 0877-****961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2 09:00:00

发布时间: 2025-11-05 09:52:28

采购编号: YNYXC****0100Z202****7843

采购单位: ****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供应商资格: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1.2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对应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2具有有效的污染治理资质证书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对应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3对联合体的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按采购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4)“特定资格要求”中第3.1、3.2、3.3项要求分别由承担对应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满足,其余的供应商资格要求联合体双方须同时满足。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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