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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627MAC4DETJ18 | 建设单位法人:赵思贤 |
| 秦振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广** |
| **省**广******委员会苏子地村 |
| ****电站二期220kV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51-E4851-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富**,**省**广** |
| 经度:105.11403,105.52929 纬度: 23.55142,23.5382 | ****机关:文****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6 |
| 文环复〔2024〕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987 |
| 48 | 运营单位名称:**** |
| ****2627MAC4DETJ1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四****公司 |
| ****0104MA6AR36F3C | 验收监测单位:**科环****公司 |
| ****0100MA6K6DQ77H | 竣工时间:2024-11-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3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list/3.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程线路全长为58.25km,其中约14.33km位于广**境内、约43.92km位于富**境内,**220kV线路起于黑支果二期光伏升压站220kV出线构架,迄于±500kV**换流站220kV出线构架,线路采用单、双回混合架设(双回线路长度0.58km,其中**变侧同塔双回线路长度2×0.5km,单边挂线;黑支果二期光伏升压站出站址出线侧同塔双回线路长度2×0.08km,单边挂线;单回线路长度57.67km),同时项目配套建设输变电工程附属工程,其中附属工程主要包括塔基(**角钢塔塔基124基,其中单回路塔基121基、双回路塔基3基)、地线、通信光缆,以及施工临时施工场、跨越场、牵张场及施工临时人抬便道等。本期双回路塔基均采用同塔双回单边挂线出线,预留相邻间隔后期出线,预留相邻间隔后期出线线路不不在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本次**线路路径为:线路从广****黑支果乡二期光伏升压站**一回220kV线路采用同塔双回单边挂线从**向出线后,左转向东北方向走线至木郎坝西北侧,后右转向东南方向走线至木央镇南侧(在木老岩东侧进入富**),途中避让生态红线、公益林、基本农田及村庄村落,至百家寨东侧跨越110kV洒新线,在木掌下穿已建500kV富文线后至垭口村附近,后继续转向沿东北方向走线,在赏家弯东南侧下穿500kV富武线后走线至±500kV**换流站东南侧跨越 35kV换流站线采用同塔双回单边挂线进入**换流站线220kV间隔侧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线路全长为58.25km,其中约14.33km位于广**境内、约43.92km位于富**境内,**220kV线路起于黑支果二期光伏升压站220kV出线构架,迄于±500kV**换流站220kV出线构架,线路采用单、双回混合架设(双回线路长度0.58km,其中**变侧同塔双回线路长度2×0.5km,单边挂线;黑支果二期光伏升压站出站址出线侧同塔双回线路长度2×0.08km,单边挂线;单回线路长度57.67km),同时项目配套建设输变电工程附属工程,其中附属工程主要包括塔基(**角钢塔塔基124基,其中单回路塔基121基、双回路塔基3基)、地线、通信光缆,以及施工临时施工场、跨越场、牵张场及施工临时人抬便道等。本期双回路塔基均采用同塔双回单边挂线出线,预留相邻间隔后期出线,预留相邻间隔后期出线线路不不在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本次**线路路径为:线路从广****黑支果乡二期光伏升压站**一回220kV线路采用同塔双回单边挂线从**向出线后,左转向东北方向走线至木郎坝西北侧,后右转向东南方向走线至木央镇南侧(在木老岩东侧进入富**),途中避让生态红线、公益林、基本农田及村庄村落,至百家寨东侧跨越110kV洒新线,在木掌下穿已建500kV富文线后至垭口村附近,后继续转向沿东北方向走线,在赏家弯东南侧下穿500kV富武线后走线至±500kV**换流站东南侧跨越 35kV换流站线采用同塔双回单边挂线进入**换流站线220kV间隔侧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合理优化线路走廊设计,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项目涉及跨越生态保护红线时,应抬升导线高度,临时、永久占地均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排放污染物。项目涉及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政策法规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手续。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尽可能利用荒坡空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塔基处等破坏的地表进行植被恢复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输电线路对地、对路、对水体的间距以及与已运行线路的间距应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项目输电线路架设高度应保证单回输电线路居民区导线最低距地高度9.5米、非居民区6.5米,同塔双回单边挂线线路段输电线路导线最低距地高度6.5米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扬尘防治工作,分类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做好线路施工区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制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适时开展事故应急演练,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发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污染。认真落实项目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范滑坡、泥石流、溃坝等地质灾害和环境风险强化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应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划定线路保护规划范围,输电线走廊内不宜批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项目,批建其它项目应进行工频电场环境影响论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批复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项目建成后投入试运行,****环境局广****分局****环境局富****分局)报告,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并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及时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和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已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跨越生态保护红线时导线高度提升。工程临时、永久占地均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前已按照相关的政策法规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手续,施工场地已尽可能利用荒坡空地,施工结束后已及时对塔基处等破坏的地表进行植被恢复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本项目输电线路架设高度单回输电线路居民区导线最低距地高度9.5米、非居民区6.5米,同塔双回单边挂线线路段输电线路导线最低距地高度6.5米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扬尘防治工作,施工期固体废物分类妥善处置本项目已针对施工期间风险事故制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生态安全。项目运营期严格落实监测计划,发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污染。施工期结束后认真落实项目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防范滑坡、泥石流、溃坝等地质灾害和环境风险本项目建设期间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措施进行宣传本项目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划定线路保护规划范围本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批复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已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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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