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3#泵站新增粉碎格栅机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本****处理厂**3#泵站新增粉碎格栅机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 项目概况:****处理厂**3#泵站新增粉碎格栅机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第二次)。
2.2比选范围:****处理厂**3#泵站新增粉碎格栅机1套,包括双轴粉碎机、IP68防爆干湿两用可淹没电机,20米潜水型电缆。另外配套室外304不锈钢电气控制柜及配套模块,数据接入现场及远程系统、安装框架、溢流304不锈钢格栅和检修304不锈钢格栅等。包含现场踏勘、制造、运输、卸货、拆除、安装、调试运行、技术资料、技术服务。
2.3 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 供货服务期: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参与比选项目,否则各相关比选均无效。
3.2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项目。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1.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在本比选项目同一分包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本次比选□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投标人于2025年11月05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标书代写
4.2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投标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投标人。
4.3 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标书代写
4.4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500.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月12日10时00分(**时间)前,投标人自****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标书代写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时间),地点:****中心(**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标书代写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比选人:****
地 址::两江新区康美街道****处理厂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23-****5275 (9:00-17:00)
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颜老师
电 话:023-****1915
**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3670(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