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
一、规划目的
为了深化落实**自贸港战略定位以及产业引导,落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结合**湾岭农产品加工物****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特编制《**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强化园区的建设管理,引导园区开发建设,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区位
本项目位于**省琼中县湾岭镇镇区北部,万洋高速公路与海三高速公路交汇处。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621.33公顷,整体分为南北2个片区。北片区位于万洋高速路以北,北片区南侧紧邻湾岭镇墟,东接白鹭湖度假区,北至新坡村,西至加茂村,北片区范围面积272.75公顷。南片区位于万洋高速路以南,南片区北临湾岭高速互通,****储备中心,南接乌石互通,西****线,南片区范围面积348.58公顷。
四、用地规模
本规划范围621.3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规模205.67公顷,非建设用地规模415.66公顷。
五、功能定位
本规划总体定位:
(1)**中部农产品加工物流生态产业园,服务**中部、面向岛内外市场,以仓储配送、农产品精深加工、电子商务及农业科技服务为****园区。探索“科研种植+农产品加工+品牌营销+旅游观光“的一二三产融合模式。推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现代农业联动,发展工业旅游、研学体验。
(2)海****储备中心,****储备库、****中心等大型仓储项目落地引入应急物资、粮食加工等上下游产业入园集聚发展,打造现代化物资保障体系。
六、产业发展
打造以特色农产品为核心,以农产品仓储物流、精深加工、电子商务、农业科技等产业为龙头,逐步形成绿色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应急物资上下游产业,建设现代化应急物资保障体系。高标准推进**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建设,打造国内乃至世界一流的、具有自贸港特****园区。
七、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两片、多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心:****中心****中心)
一轴:产业发展轴
一带:南北滨水景观带
两片:农产品加工片区、农产品物流片区
多组团:研发贸易综合服务组团、农产品精深加工组团、物流综合服务组团、物流仓储组团、应急物资储备组团
八、用地布局
本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166.54公顷,主要包括工矿用地100.52公顷,仓储用地32.3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4.87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13.91公顷,机关团体用地1.51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78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8.49公顷,居住用地4.11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39.13公顷,****储备库用地16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22.72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41公顷。
九、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本规划对外交通主要有:海三高速路、万洋高速公路及海**线。海三高速路:位于园区东南角,园区利用互通立交与海三高速路衔接,构建园区与中部市县及**机场、**、**货运场站等区域交通枢纽之间快速联系通道。万洋高速公路:通过规划区主干路采用互通立交与万洋高速公路衔接。构建园区与东部**市县及洋浦港、****车站、西部机场等交通枢纽之间快速联系通道。
海**线:将园区与湾岭镇区(包括乌石片区和湾岭片区)、营根镇等衔接,实现园区与周边配套服务设施共享
(2)道路等级规划:本规划路网分为三个层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主干路:主要解决规划区的对外交通,同时承担部分过境交通运输,用于跨区域交通运输,串联北部加工片区与**物流片区。道路红线宽26米及30米。
次干路:作为主干路有效补充,主要用于疏解主干道的交通负荷,承担园区内部各组团间的交通性和生活性交通需求。道路红线宽度为24及26米。
支路:****园区内部各功能区的道路,****园区内短距离出行以及联系各个地块建筑群与单体建筑出入口的功能。园区内支路线位可根据实际进驻企业需求灵活调整。道路红线宽12米、15米以及17米。
十、绿地系统规划
本规划形成“一轴、一带、多廊、多点”的绿地系统结构。
“一轴”:指以海**线形成的主要景观轴线。
“一带”:指以园区内南北向水系及生态景观绿化形成的滨水景观带。
“多廊”:指主要道路两侧的绿化景观廊道。
“多点”:指以园区内的山体、基本农田及公园绿地形成的多个生态景观节点
十一、开发建设控制
(1)用地性质:规划用地的使用功能,根据用地分类标准进行标注。
(2)用地面积:规划地块划定的面积。本次规划的用地面积均为地块的净用地面积。
(3)开发建设强度
容积率:机关团体、商业、商务金融、二类城镇住宅(租赁住房)用地:容积率控制在2.0;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F≤2.0;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
建筑密度:机关团体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 二类城镇住宅(租赁住房)建筑密度控制在40%;商业及商务金融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40%,对建筑高度较低区及与仓储混合的商业商务用地建筑密度可适当提高至45%;公用设施用地:建筑密度控制在30%-35%;工业用地、仓储用地:按建筑系数控制,建筑系数≥30%。
建筑高度:南片区大部分控制在24米以下为主,临近乌石互通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下;北片区控制在30米以下为主;****基地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
十二、公示主要图纸
1、用地规划图
2、道路系统规划图
3、道路横断面规划图
4、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图
5、容积率控制规划图
6、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7、建筑密度控制规划图
十三、公示说明
为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7天(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1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2.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现场公告:海**线与环**路交汇处琼中黎族苗族****规划局一楼大厅
(2)电子邮箱请发送到:****@163.com
(3)书面意见请邮寄到:**省**县****规划局(原国土局大楼),邮编572900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咨询电话:0898-****0036,联系人:唐女士。
附件:公示主要图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