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5-07-13 | |
| ,,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已批复项目公告】关于2025年7月7日-7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 失效时间: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鑫****公司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 文件名称 | 批文号 | 发文日期 | 批文链接 |
| 关于**鑫****公司年产30万套新能源汽车注塑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环建审〔2025〕3066号 | 2025年7月8日 | |
| 关于**奥****公司年新增170万平方米铝单板扩建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环建审〔2025〕3067号 | 2025年7月8日 | |
| 关于**县双墩镇、下塘镇规划南二路等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南二路、**路、污水厂地块左支路、产**路)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环建审〔2025〕3068号 | 2025年7月8日 | |
| 关于法科达拉****公司环保包装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环建审〔2025〕3069号 | 2025年7月9日 | |
| 关于******公司年产2000吨豆制品休闲食品及年产100万件**牛肉汤方便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环建审〔2025〕3070号 | 2025年7月9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态环境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1-****3043
地址: **县**北路与济****政府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