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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运输业务资产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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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运输业务资产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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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 其他资产 | |
| 标的状态 | 其他 |
| 其他说明 | **市****公司**运输业务资产组 |
| 资产概述 |
详见**财兴资产评估土****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5)第4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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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市**县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市****公司 |
| 注册地 | **市新****总站六楼 |
| 法定代表人 | 朱洪兵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72650K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大)会决议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粤运交通关于**粤运转让**区域运输业务资产组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粤运投(2025)464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838552J |
| 批准日期 | 2025-09-17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811********01892054 开 户 行: 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1 开 户 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照《资产交易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按照合同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及附件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及附件在内的文件。 4本次转让标的产生的所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转让方对转让标的所涉资产权属变更手续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受让方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终止交易、退款或赔偿。因权属情况或法律法规规定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办理完成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必须继续按《资产交易合同》及附件约定的进行交易。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项目转让标的为**市****公司****公司****客运站所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经营权和相关经济合同等组成的整体运输业务资产组。本项目成交后,****公司予以注销,受让方另行组建经营实体(以工商登记为准)或以自身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名义开展经营,但过渡期内经转让方同意为理顺事务衔接的除外,否则,****公司或转让方损失的,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无条件赔偿一切损失。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受让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转让方负责协助,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因土地性质无法过户,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撤销或变更本次交易,也不得以此为由向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主张索赔或任何其他权利。
3.本项目成交后,****交通运输局、****运输局申请更新企业道路运输许可和客运标志牌经营许可,转让方无条件配合。若受让方未能获得相关行政许可,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撤销或变更本次交易,也不得以此为由向转让方、产权交易机构主张索赔或任何其他权利。
4.本项目所涉经营权、债权债务和相关经济合同等细节内容,请联系转让方尽调获取,转让方联系方式请通过交易机构获取。
5.本项目评估价格,挂牌价格,成交价格均不含税,项目各付各税,提请意向受让方注意。
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财兴资产评估土****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财兴资评字(2025)第4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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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500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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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号 |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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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最长不超过一年)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15.交易合同文本.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小姐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202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new.****.com/home.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