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第5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社区****小组就业用地建设项目(合同电子监管号:CR53**市****282)位于**市**街道,使用权人为******社区****小组,项目面积2497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23年3月12日之前开工。2024年3月7****政府批准,同****社区****小组就业用地建设项目开工时间延期至2024年3月12日前。经调查,上述宗地存在超过批准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况,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第53号令)相关规定,认定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居民小组自身原因。
******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