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宫红场旧址-大成殿、大成门、红场大门及赤山约农会旧址修缮工程 | ||
|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宫红场旧址-大成殿、大成门、红场大门及赤山约农会旧址修缮工程 | ||
| A01-124********372812A-****1022-000001-5 | ||
| 更正公告 |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宫红场旧址-大成殿、大成门、红场大门及赤山约农会旧址修缮工程
****于2025年10月22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宫红场旧址-大成殿、大成门、红场大门及赤山约农会旧址修缮工程”招标公告,现因发布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需要更新附件及对招标文件存在的笔误进行修正,现对该项目作以下补充:
一、招标文件第141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5、造价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2分) :
(1)具有工程造价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造价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含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更正为:
5、造价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3分) :
(1)具有工程造价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造价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含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第160页
(十一)财务报表
| 名称 |
单位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一、注册资金 |
||||
| 二、净资产 |
||||
| 三、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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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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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流动资产 |
||||
| 六、流动负债 |
||||
| 七、负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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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营业收入 |
||||
| 九、净利润 |
注:后附财务报告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更正为:
(十一)财务报表
| 名称 |
单位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一、注册资金 |
||||
| 二、净资产 |
||||
| 三、总资产 |
||||
| 四、固定资产 |
||||
| 五、流动资产 |
||||
| 六、流动负债 |
||||
| 七、负债合计 |
||||
| 八、营业收入 |
||||
| 九、净利润 |
注:后附财务报告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三、工期及开标时间更正标书代写
1、标准工期(日历天):360更正365;
2、开标时间:2025-11-12 10:00:00更正2025-11-20 10:00:00;标书代写
3、专家抽取时间2025-11-11 09:00:00更正2025-11-19 09:00:00;
本澄清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原文件与本澄清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更正公告为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