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促进殡葬事业发展,保障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现将《巍山县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一、收费依据
根据《****政府关于巍山县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收费标准的批复》(巍政复〔2025〕174号)、《****改革局关于巍山县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收费标准的批复》(巍发改价格〔2025〕2号)。
二、收费标准
(一)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收费管理
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主要包括公益性****公墓基础建设、****公墓墓碑建设、****公墓维护管理服务)和公益性安(放)设施(公益性骨灰堂维护管理服务)。全县乡(镇)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收费标准按照公益、非营利、保运转原则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管理。村级公益性墓地(生态纪念园)收费应结合当地实际和财政补助情况,兼顾群众承受能力,标准不得高于****公墓收费标准。
(二)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收费项目及标准
1.公益性安葬设施收费标准
(1****公墓基础建设费:单穴墓1030元/穴,合穴墓1350元/穴。
(2****公墓墓碑建设费:单穴墓1530元/穴、合穴墓2010元/穴。
(3****公墓维护管理费:80元/年(不分单穴合穴),一次性收取20年,共1600元。
2.公益性安放设施收费标准
公益性骨灰堂维护管理服务费:从寄存之日起,免收一年的安放费用。1楼按年缴纳费用的,按照15元/月收取安放费用;一次性缴纳20年安放费用的,减免600元,收取3000元。2楼及以上:按年缴纳费用的,按照20元/月收取安放费用;一次性缴纳20年安放费用的,减免800元,收取4000元。
(三)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
1.价格公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运营单位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检查。发改、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强对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3.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收费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四)执行时间
本收费标准从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