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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条件 | |||||||||||||||||||||
| 李公河中央湿地公园道路监控工程,本项目的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李公河中央湿地公园道路监控工程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包含李公河路和**路的道路监控工程,主要内容有电警监控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综合管路、中心平台对接扩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 |||||||||||||||||||||
| 5.预算金额:****235.30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1)投标参与(报名)方式: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投标参与。 (2)招标文件领取: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人系统网上下载。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代理账户信息:****;开户行:******银行沂**支行;账号:916********420****0338;备注:项目简称+单位名称)。电子标服务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0时00分00秒 到 2025年11月13日 00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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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响应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递交。 标书代写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 14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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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 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市**区环球国际A座25楼开标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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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 本公告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上发布。 | |||||||||||||||||||||
| 八、其他说明 | |||||||||||||||||||||
| 无 |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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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督部门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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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部门名称:纪检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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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地址:**市沂河新区中关村软件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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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539-****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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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邮箱:****@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