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制作服务招标公告(2025-YKZNKX-F81521)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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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视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

技术服务要求

服务名称

规格参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视频制作服务

一、团队要求

★1.导演 1人:指导智能无人训练过程现场拍摄,负责现场全流程执导,重点对智能装备的运用环节进行视频化调度与镜头把控。要求曾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国家级项目或省级项目(至少2个),在复杂装备可视化、高保密要求下的内容制作、及严苛的项目管理流程方面,拥有经过验证的成功经验(需提供相关案例证明)。

★2.摄像 3 人:完成现场拍摄,自带摄像设备、监控设备。

★3.音频1 人:完成现场收音,双轨录制(现场音/配音)确保指引、环境音与音效的层次感。

★4.视频剪辑 1人:负责素材DIT管理、粗剪、精剪、调色、包装及成片输出。

5.视频收集 1人:负责从合法版权库搜集、筛选并授权所需的场景环境、装备特写等辅助性视频素材。

★6.特效制作 1人:负责视频特效部分的制作。针对各类场景设计配套科技特效包装。

★7.配音 1人:要求音色沉稳、权威,具备军事或科技类项目配音经验,能准确传达语感。

二、视频要求

★1.视频总时长不少于3分钟,主题为使用智能头盔和智能无人机,开展室内目标侦察与夺控训练。4K UHD (3840×2160) 分辨率,帧率不低于50fps,以满足高速动作的流畅性与后期升格处理需求。

★2.特效制作:关键功能点动态标注,在数字模型基础上,依据产品逻辑,通过 UI/UX动效设计,对诸如传感器阵列、通讯模块、瞄准基线校准点等关键部位,进行高亮轮廓、光晕脉冲与动态信息浮窗等可视化标记。

★3.三维建模:对甲方要求的无人机、无人车等无人系统以及拍摄场地进行三维建模。

三、制作要求

★1.中标方需赴甲方指定城市进行拍摄(拍摄地点不超过2个),地点不限于**境内。

★2.中标方需提供不小于1000平的室内场地,用于甲方无人设备调试与拍摄。15天内场地需24小时全时可使用,场地需包含不少于6个房间,并提供用于甲方无人设备调试的桌椅、电源、灯光等必要条件,场地选址需得到甲方确认。

★3.视频制作过程(包括剪辑、特效制作、三维建模、配音等过程)需全程于甲方指定地点完成,需使用甲方单位提供的电脑完成制作,制作完成后需将过程文件全部删除。

4.制作前提供创意、参考、美术、脚本文案上报审定后开始拍摄与制作;要求提供详细的影片创意、文字脚本、分镜头绘画及制作进度安排。

5.中标方根据需方确定后的创意和脚本文案进行拍摄与制作,并在制作过程中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或调整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四、其他要求

★1.拍摄、制作过程中产生的食宿差旅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2.在影片粗剪阶段,若因非甲方原因(如脚本、产品功能、动作等变更)导致的,且经双方书面认定必须通过同场景重新拍摄才能修复的重大质量问题(定义见下文),甲方有权要求启动补拍流程。

(1)“重大质量问题”界定:

因中标方团队在前期拍摄中出现技术执行层面的疏漏,包括但不限于:焦点虚焦、曝光失误、关键设备穿帮、或因导演现场调度失误导致核心叙事镜头无法使用等硬伤。

此条款不适用于因我方后续提出新的创意、修改产品展示逻辑或增删内容所产生的要求。

(2)补拍执行与成本界定:

启动补拍时,中标方须负责协调原核心团队人员,在原定场地组织执行。为此,甲方不承担因补拍所产生的硬性成本,场地的二次租赁费、主要演员及特殊设备的再次租赁与劳务费。中标方则负责承担其团队成员的劳务及基础器材等执行成本。

★3.成品迭代支持服务

为保障视频的长期适用性,自最终成品交付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中标方提供为期1年的免费迭代支持服务,具体约定如下:

服务范围:此服务涵盖对成品视频中因“非颠覆性”需求变更所要求的修改,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更新:替换视频中的标识、部分数据等。

(2)局部优化:对原有镜头、特效、图形界图进行修改、替换、优化。

(3)技术适配:因播放平台格式变更所需的视频转码与适配。

1

2

商务服务要求

付款方式

服务周期

质保期

交货

地点

验收条件

甲方验收完成后30日内支付100%货款。

合同签订后 180 日内

/

**省

**市

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验收

说明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运杂费: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并提供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及支持服务。

3.比价方法:在完全满足采购人资格、技术服务及商务服务要求的基础上,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时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 月 05日至2025年11月 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将报价文件送达至我单位指定地点(可邮寄),在规定时间内收件成功即视为供应商报名成功。未密封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我单位的一律拒绝收取。标书代写

(二)提交材料: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公告的附件下载比价相关文件电子档。提交材料至少包含以下资料,缺少一项其比价文件将做无效处理;所有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完善相关签名并装订密封。未盖公章或未按模板要求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视为报名无效。标书代写

1.报价一览表;

2.营业执照;

2.1.组织机构代码证;

2.2.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技术指标;

5.承诺函;

6.售后服务承诺;

7.保密承诺;

8.不转包、不挂靠、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六、比价时间

2025年11月 11日 10时 00 分(供应商无需到达比价现场)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欧阳老师

电 话:156****0415

地 址:**省**市**区

邮政编码:410073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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