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6万吨硫酸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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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东街324号
邮编:04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6万吨硫酸钡项目 | ****开发区内****现有厂区内 | **** | **宏洁****公司 | 南风化工****公司拟将现有“5万t/a专用、超细沉淀硫酸钡生产设备技术改造及公用配套工程改造项目”迁建至****现有厂区内,与鑫特化工现有“年产 1 万吨沉淀硫酸钡项目”进行整合,整合后规模为年产6万吨硫酸钡。原生产线全部拆除,本项目生产线全部重新设计,在整合产能的基础上进行节能、环保、智能化措施改造升级。建设规模:年产 6 万吨硫酸钡,其中 1 万吨为超细沉淀硫酸钡。 项目总投资金额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配料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炉窑焙烧工序废气经SCR 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脱硫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浸取工序破碎、酸化工序、硫酸钠包装废气均经水浴吸收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硫酸钡干燥环节烘干废气及其他环节废气均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气排放须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4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及须参照执行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及其补充说明中水泥行业的“水泥熟料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 级企业相关指标。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工艺用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循环冷却水利用洗水罐中水进行补充,最终回用于生产;水浴吸收废水利用三效蒸发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全厂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工艺采用 MBR 膜生物法)后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抑尘,不外排。废水排放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中表 1 相应水质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生产设备,隔声、减振,定期维护、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袋、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浸取渣和脱硫石膏厂区内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烟气脱硝废催化剂、设备运行维护等产生的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库贮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后统一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