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5日拟审批公示

审批
黑龙江-大庆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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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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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11-0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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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5-11-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9-****665

传 真:0459-****665

通讯地址:****管委会339室

邮 编:163311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建设项目

**高新区科技路210号

****

******公司

(一)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租赁场地进行建设,不**构筑物,项目只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及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0高的排气筒排放,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氨气、苯、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3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苯、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3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包括实验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废水,实验设备清洗废水经中和池调节pH至6~9后,再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一起经市政污水****处理厂。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墙体隔声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废RO膜,废包装统一收集外售,废RO膜统一收集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包括废化学试剂、化学品废弃容器、废酸液、废碱液、有机溶剂废液、设备初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废培养基、废实验耗材、过期试剂、废样品,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属地备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漏污染。

(七)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八)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项目运营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并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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