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实验学校2#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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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学校2#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

3.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二、澄清更改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3.6 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7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5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 7 )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 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 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7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3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 7 )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证明材料名称) 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 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lbggzy/)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政府采购网zfcg.****.cn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招标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电话:0772-****755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城南新区石缘路172-1号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772-****04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维林大道68号-****酒店15楼A区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772-****801

2025年11月05日


附件:****学校2幢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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