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招标公告(2025-JWLJHH-F1004)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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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所在地:**省

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三次发布)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三次发布)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片区(肉类、水产品、冻品、预包装食品类)入围

详见招标文件

**片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随时配送(具体配送时间以采购机构通知为准)

2

**片区(蔬菜水果、干货、调料、牛奶、饮料类)入围

详见招标文件

**片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随时配送(具体配送时间以采购机构通知为准)

3

**片区(副食品)入围

详见招标文件

**片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随时配送(具体配送时间以采购机构通知为准)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共划分3个包,各包允许兼投兼中。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项目预算:800万元(其中1包:约275万元(含税);2包:约225万元(含税);3包:约300万元(含税);

3.最高限价:本项目下浮率报价。

1包、2包以**片区大型商超的同品类、同等级、同规格商品平均售价(特价商品、临期商品不涵盖)为价格基数,结合采购方品质要求进行下浮率报价。

3包以**片区大型商超的同品类、同等级、同规格商品平均售价(特价商品、临期商品不涵盖)为价格基数,结合采购方品质要求进行下浮率报价。

最终单价即为:价格基数×(1-下浮率),本次报价只报下浮率,不需报价格基数及单价。例如:下浮率为5%,即为在价格基数的基础上打九五折(1-5%),所有产品为统一按下浮率报价。根据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4.本项目第1包确定2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各自报价 执行,2家供应商各承担6个月配送任务。

本项目第2包确定2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各自报价 执行,2家供应商各承担6个月配送任务。

本项目第3包确定2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各自报价 执行,2家供应商各承担6个月配送任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需明确在采购单位驻地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四)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投标单位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相关证件经营范围需符合需求单位副食品采购需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明材料的,应从其规定),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标书代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11月12日,每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邮箱获取 注: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完整材料,以邮****公司邮箱****@qq.com(为确保供应商可以及时获取文件,请将邮件主题为****+包号报名登记)并拨打电话确认登记及获取文件事宜。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在投标前4个月(2025年6月、7月、8月、9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及网站截图;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相关证件经营范围需符合需求单位副食品采购需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明材料的,应从其规定),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标书代写

申领方式

线上发送。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5 年11月25日 0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11月25日 09 时 30 分。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 ****(**省**市群力新区**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F座16层1602室开标大厅) 。标书代写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 2025 年11月25日 09 时 3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 ****(**省**市群力新区**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F座16层1602室开标大厅) 。标书代写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 。

(二)踏勘地点: / 。

(三)联系人: / 。

(四)联系电话: /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至 / 时,联系人: / ,电话: / 。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和_____/____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某部

地 址:**省**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99****7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群力新区**路3936号银泰城写字楼F座27层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吕女士

联系方式:180****7349

邮 箱:/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199****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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