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公司
地 址: **区槐安东路121****广场写字楼A座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艾伊迪 电话: 137****2771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公司
地址:**区槐安东路121****广场写字楼A座
邮编:050000
联系人:艾伊迪 联系电话:137****2771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泮水乡农副产品综合服务提升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我公司于2025年11月03****公司以顺丰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泮水乡农副产品综合服务提升项目(项目编号:****)质疑函原件,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调查,****公司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政府采购网发布关于“泮水乡农副产品综合服务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名:****;项目负责人姓名:罗殿;相关证书编号:桂245****46895该项目经理存在在建项目。
法律依据: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供应商质疑中标结果的前提是必须参与采购活动且权益受损。经审查,你公司未通过**政采云平台获取该项目的采购文件,也未参加该项目后续采购过程,****公司权益造成直接影响,故不具备质疑资格。****政府采购公****政府采购高效采购,****政府采购项目的知情权。我公司作以下回复:
经我公司与采购人核实**县旧州镇那度村北路壮剧发源地培育壮剧民族文化旅游业建设项目,中标单位****已于2025年9月10日向采购人:****政府,变更项目经理为[吴政睿,注册编号:桂245****34812],本项目于2025年10月27日开标前,该公司项目经理罗殿;相关证书编号:桂245****46895已无在建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情况,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有关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函-泮水乡农副产品综合服务提升项目.pdf (869.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