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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5日 14:17 |
| 预算金额 | ¥139.65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莫鸿辽、宋蕾芳、魏向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405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华**宁州街道泉乡路下段山口村路口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7-****58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北路兴旺综合****小学山水校区对面)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7****4058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39.6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服务项目中包含“医用液氧”液氧按照国家规定需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准入条件,该项目于2025年6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先后废标5次,均无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第6次发布招标公告,仅有“****”符合本项目的专业条件,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该情形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3项“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
名称:****
地址:**省**市**区昌源路新云巷智立方大厦1604
2025-11-06至2025-11-12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华**宁州街道泉乡路下段山口村路口
联系电话:0877-****584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地址:**省华**宁州街道宁昌街2号
联系电话:0877-****13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北路兴旺综合****小学山水校区对面)
联系电话:157****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