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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15857B | 建设单位法人:王** |
| 李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辛兴镇驻地 |
| 东晓生物年产12万吨高品质氨基酸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95-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市 辛兴镇方崮路以西,工业园路以北,济青高速以南,****二区北厂院内 |
| 经度:119.54516 纬度: 36.0568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0 |
| 诸环审报告书〔2024〕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15857B001Y |
| 2025-05-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500 |
| 1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15857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715857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82MA3MPCA72C | 竣工时间:2024-10-31 |
| 2025-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30 |
| 2025-10-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list04/237.html |
| 该项目性质为改建,**市**市辛兴镇方崮路以西,工业园路以北,济青高速以南,****二园北厂区内。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性质为改建,**市**市辛兴镇方崮路以西,工业园路以北,济青高速以南,****二园北厂区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1.5%。项目生产规模为12万吨高品质氨基酸(L-赖氨酸硫酸盐)或年产3万吨高端赤藓糖醇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1.5%。项目生产规模为12万吨高品质氨基酸(L-赖氨酸硫酸盐)或年产3万吨高端赤藓糖醇的生产规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采用培养、发酵工艺、浓缩、配料、造粒、烘干、筛分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采用培养、发酵工艺、浓缩、配料、造粒、烘干、筛分生产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保护措施通过碱喷淋及布袋除尘+碱喷淋及布袋除尘处理方式进行保护。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处理站,经市政管网排入**市****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外环境。危险固废通过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噪声通过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进行降噪。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保护措施通过碱喷淋及布袋除尘+碱喷淋及布袋除尘处理方式进行保护。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处理站,经市政管网排入**市****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外环境。危险固废通过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噪声通过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进行降噪。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6.1 | 2361.796 | 0 | 0 | 6.1 | 6.1 | |
| 0 | 0.41 | 273.962 | 0 | 0 | 0.41 | 0.41 | |
| 0 | 0 | 39.359 | 0 | 0 | 0 | 0 | |
| 0 | 0 | 432.991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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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515 | 0 | 0 | 0 | 0 | / |
| 0 | 0 | 1.054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站 | 《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 |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处理站,经市政管网排入**市****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外环境。 | ****处理站总排口pH值在7.0~7.1之间、CODCr最大浓度为34mg/L、悬浮物最大浓度为19mg/L、BOD5最大浓度为18.2mg/L、氨氮最大浓度为2.27mg/L、总氮最大浓度为7.79mg/L、总磷最大浓度为1.93mg/L。pH、CODCr、氨氮、悬浮物均满足与**市****公司接管标准的限值要求;BOD5、总氮、总磷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及修改单的限值要求;各污染因子的限值为:pH:6-9、CODCr:300mg/L、氨氮:35mg/L、BOD5:70mg/L、总氮:55mg/L、总磷:5mg/L、悬浮物:70mg/L。 |
| 1 | 排气筒DA014 | 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域的要求;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排气筒DA015氨、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气筒DA016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气筒DA017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配料废气G5、造粒废气G6、干燥废气G7、筛分废气G8、包装废气G9经过DA014排放 | 排气筒DA014出口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2.44mg/m3,小于其标准浓度限值6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45×10-2kg/h,小于其速率限值16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小于其标准浓度限值10mg/m3,最大排放速率6.18×10-2kg/h。 | |
| 2 | 排气筒DA015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限值;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 | 培养废气G2、发酵废气G3、浓缩废气G4经DA015排放 | 排气筒DA015出口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2.42mg/m3,小于其标准浓度限值6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7.19×10-2kg/h,小于其速率限值16kg/h;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151mg/m3,小于其标准浓度限值45mg/m3,最大排放速率4.31×10-3kg/h,小于其速率限值8.8kg/h;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28mg/m3,最大排放速率3.62×10-2kg/h,小于其速率限值20kg/h;臭气浓度检测结果为412(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15000(无量纲)。 | |
| 3 | 排气筒DA016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限值;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 | 污水处理废气G10经DA016排放 | 排气筒DA016出口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56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8×10-1kg/h,小于其速率限值0.58kg/h;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13mg/m3,最大排放速率2.31×10-2kg/h,小于其速率限值8.7kg/h;臭气浓度检测结果为549(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6000(无量纲)。 | |
| 4 | 排气筒DA017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限值;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 | 污水处理废气G10经DA017排放 | 排气筒DA017出口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52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10×10-3kg/h,小于其速率限值0.33kg/h;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18mg/m3,最大排放速率1.14×10-2kg/h,小于其速率限值4.9kg/h;臭气浓度检测结果为475(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2000(无量纲)。 |
| 1 | 减震、隔音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泵及冷却塔的噪声,本项目采取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和合理布置等降噪措施。 | 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1~54dB(A),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1~44dB(A),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0dB(A))。 |
|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袋、污水站污泥、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要求妥善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废包装袋、废除尘器布袋、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液、化验室废试剂瓶在厂内现有危废库暂存后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 |
| 1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及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 企业编制并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和演练,并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此同时明确各级预案的职责、启动机制、联动方式,为控制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类、各级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并最终消除其环境影响,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措施保障。最终可将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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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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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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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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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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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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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