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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曲洛乡乡村民房改造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自治区-**地区-**县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规定,**县曲洛乡乡村民房改造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于2025年11月5日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防治任务,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向本工程建设单位、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江繁荣,联系电话:193****8889 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单位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979025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