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我旗2024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按照自然**部、******厅统一部署,******局组织开展了全旗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现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果已通过国家最终核查确认后下发,经旗政府批准,现公布如下:
1. 耕地。全旗耕地103488.9562公顷。其中:水浇地24286.6684公顷,旱地79202.2878公顷。
2.园地。全旗园地5.5213公顷。其中:果园0.3291公顷,其他园地5.1922公顷。
3.林地。全旗林地126783.9070公顷。其中:乔木林地118383.8525公顷,灌木林地4357.1010公顷。其他林地4042.9535公顷。
4.草地。全旗草地****156.6393。其中:天然牧草地****787.7097公顷,人工牧草地582.5770公顷,其他草地7786.3526公顷。
5.湿地。全旗湿地179986.4974公顷。其中:森林沼泽244.0766公顷,灌丛沼泽7932.0058公顷,沼泽草地157322.3181公顷,内陆滩涂14488.0969公顷。
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全旗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011.9398公顷。其中:建制镇1236.1067公顷,村庄3724.3831公顷,采矿用地2915.2484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36.2016公顷。
7.交通运输用地。全旗交通运输用地9319.3165公顷。其中:铁路用地733.6772公顷,公路用地2904.4133公顷,机场用地95.2380公顷,**码头用地0.1194公顷,管道运输用地7.6686公顷,农村道路5578.2000公顷。
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旗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019.2216公顷。其中河流水面4790.4325公顷,湖泊水面7909.1215公顷,坑塘水面1210.1528公顷,沟渠42.3599公顷,水工建筑用地67.1549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