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宁****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 项目名称 | 宁****水库**工程 |
| 建设地点 | **市城郊街道金亭路9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公示日期 | 2025.****.05-2025.****.11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省省**市资福镇合星村,为水库工程,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的小(2)型水利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28666m2,总库容10万m3。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挡水工程(挖除现有2处山塘大坝、**大坝、排水棱体、坝基及坝肩帷幕灌浆、**上坝公路)、附属工程(进场道路改造、现有灌溉渠道衬砌、土料场**挡脚)等。项目总投资2979.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7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采取避让、减缓、恢复补偿等生态管理措施,切实保护项目陆生和水生动植物。严格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减少植被破坏,开挖表层土壤单独堆存用于临时占地生态恢复;运行期实施绿化措施,促进区域植被恢复,强化渔政管理,按要求进行生态流量管控。 2、施工期料场、临时堆土区等区域设置截水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灌溉。 3、施工现场采取道路硬化、设置洗车平台、洒水(喷雾)抑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排放。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项目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运输线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及午休时间应停止高噪声设备工作,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标准限值。 5、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利用,****回收部分定点堆放,统一清运至**市渣土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置。 |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0103 通讯地址:**市民之家环保窗口 邮编:410600 |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