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莲都区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智慧监管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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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财政局的有关规定,经局班子讨论决定,现就2025年**区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智慧监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自行采购。

一、总则

1.采购单位 : ****。

2.采购项目:2025年**区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智慧监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内容:购买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智慧监管服务。服务期限:一年。服务内容:1.运维服务和响应机制。提供环保设施运行智能监控设备和7×12小时的日常运维服务,确保平台及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7×24小时的实时支持响应服务,及时发现处理突发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转;2.预警系统完善与优化。定期更**完善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漏洞,确保信息提取精准、应对简便灵活、整改绩效明晰。构建环境执法信息预警体系,系统出现预警信息时,第一时间同步发送至企业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手机端,实现快速响应和处置;3.设备日常维护。在服务期内,对已安装的30套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智能监控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采集;4.数据接入和共享。如需将平台应用系统数据接入**区相应的数字化平台或其他数据平台,供应商必须及时、无偿、无条件配合****或其指定的相关单位,完成数据接入、共享、迁移等相关工作。

5.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

6.公告时间: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特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8.递交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9.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年11月10日17:00(以邮件收件时间为准,邮寄需提前电联)。标书代写

邮寄地址:**** (**省**市**区丽阳街689号金融大厦1633室)。

10.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起(以签订时间为准)满一年。

二、投标及评标

1.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格式见附件2)。

(2)总报价单,投标单位需在报价的总价上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格式见附件3)。

(3)本次采购投标方应确定固定联系人,并提供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有效联系方式、电话与电子邮箱。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附件1涉及指标CMA认证材料复印件。

(6)类似项目业绩材料。

(7)投标人可按本询价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也可以自行设计。

(8)承诺书,供应商承诺如下: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没有在“信用中国网” (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没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且没有在处罚有效期内。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没有在“**政府采购网”(www.****.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没有在处罚有效期内。

2.以上资料需用文件袋密封装订,封面必须加盖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报价:

3.1本次报价采用综合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2报价用人民币以元计并报总价,不保留小数(例如:84600元)。

3.3评标原则:最低价格中标法。询价小组根据标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小组按照最低报价作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询价采购,采购人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采购结果进行对比,如有异常情况,采购人可以暂不采购;若认为本次采购与市场调查不符的,可另行组织采购,无须向投标人解释具体原因。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标书代写

(2)总报价超过预算总价的。

(3)投标文件封面、总报价需加盖公章而未加盖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5)总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

(7****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的。

(8)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9)投标文件选择邮寄送达****公司信息、联系人或委托人、联系的电子邮发送到指定邮箱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5.本次询价项目参加报价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三、合同条款

1.中标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作为预付款,在绩效评价良好以上且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合同总价款的40%)。其余内容由双方**协商决定,最终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3.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时弄虚作假、或达不到上述要求,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款项。

4. 具体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议定。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辰浩 联系电话:0578-****032

地 址:**市**区丽阳街689号(金融大厦16楼)

附件:1.2025年**区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智慧监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2.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3.报价单。

****

2025年11月5日


附件1

2025年**区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智慧监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依据

为有效提升生态环境部门智能化问题发现、精准化监管服务水平,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以及《****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42号),持续对辖区内30套企业高能耗和高污染企业生产设备、环保设施进行有效智慧监管,进一步有效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环保设施是否同步开启、运行状况等情况,从而有效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保障区域环境质量。

二、服务内容

1.运维服务和响应机制。提供7×12小时的日常运维服务,确保平台及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7×24小时的实时支持响应服务,及时处理突发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转;

2.预警系统完善与优化。定期更**完善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漏洞,确保信息提取精准、应对简便灵活、整改绩效明晰。构建环境执法信息预警体系,系统出现预警信息时,第一时间同步发送至企业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手机端,实现快速响应和处置;

3.设备日常维护。在服务期内,对**区30套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智能监控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采集;

4.数据接入和共享。如需将平台应用系统数据接入**区相应的数字化平台或其他数据平台,供应商必须及时、无偿、无条件配合****或其指定的相关单位,完成数据接入、共享、迁移等相关工作。

三、项目绩效

1. 数量指标

监管范围:对辖区内30套企业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实施全年365天、连续24小时的智慧化监管,确保监管覆盖全面。

2. 质量指标

设备运行合格率:智能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合格率达到96%以上,确保设备稳定性和数据准确性。

问题发现与整改率:系统发现环境问题并及时整改率达到98%以上,体现监管的有效性和闭环管理能力。

预警推送准确率:系统预警信息推送至企业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的同步推送率达到98%以上,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3. 时效指标

月度报告提交:每月按时上报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情况分析报告及建议,确保监管工作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4. 执法效能指标

立案查处数量:全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少于1件,体现监管工作的实际执法成效。

四、过程监控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生产线

环保设备

环保设备

1

**市****公司

1

1

VOCs收集处置设施

2

**博****公司

3

1

VOCs收集处置设施

3

丽****公司

2

1

VOCs收集处置设施

4

**欧****公司

1

1

锅炉

5

****公司

1

1

定型废气处理设施

6

瓯宝****公司

1

1

铝熔炼车间废气收集处置设施

7

**特****公司

1

1

酸雾收集处置设施

8

丽****公司

1

1

喷漆车间

9

****公司

1

1

喷漆设施

10

****公司

1

1

VOCs收集处置设施

11

****公司

1

1

喷漆设施

12

**市****公司

1

1

VOCs收集处置设施

13

丽****公司

1

1

VOCs收集处置设施

14

浙****公司

1

1

VOCs收集处置设施

15

**市博而****公司

1

1

VOCs收集处置设施

16

**市凯****公司

1

1

VOCs收集处置设施

17

******公司

1

1

VOCs收集处置设施

18

****公司

1

1

颗粒物收集处置设施

19

丽****公司

1

1

VOCs收集处置设施

20

**市****公司

1

1

颗粒物收集处置设施

21

****公司

6

6

颗粒物收集处置设施

22

丽****公司

2

2

颗粒物收集处置设施

23

**泉舜****公司

2

2

颗粒物收集处置设施


汇总

33

30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起(以签订时间为准)满一年。

六、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作为预付款,在绩效评价良好以上且收到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合同总价款的40%)。

七、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要有明晰的组织机构,项目实施人员齐全,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明确,能高标准的实施项目管理。

(二)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

(三)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关工作,并对提交成果负责。

(四)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完成的成果的权利归属:本次更新成果其所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附件2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2025年**区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智慧监管服务项目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附件3

报价单

项目名称:2025年**区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智慧监管服务项目

投标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注:以上报价须包含项目所有费用,费用单价通过总价折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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