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9年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湖****水库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水库工程
建设地点:**县晃州镇两**村岩板田组
项目概况:
****水库位于**县北部,地处晃州镇两**村岩板田组境内,其中右岸与**田坪镇毗邻。所涉及流域为沅水三级支流何家田溪中游(沅水-舞水-龙溪河-何家田溪)。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7.35km2,干流长4.47km,坡降53.2‰。坝型为埋石砼重力坝,最大坝高49.5m,水库总库容204.58万m3。是一座以灌溉、农村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生态用水及县城应急备用水源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利工程。大坝距新晃县城约12km。工程地理位置:东经109°11,12”、北纬27°25,51”。乡镇公路通至坝址下游岩板田村组。
****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503.00m,相应库容为181.06万m3,校核洪水位为504.67m,总库容为204.58万m3。设计大坝坝型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灌溉供水用坝身塔式取水口。设计最大坝高49.5m,工程等别为IV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溢流坝、灌溉供水取水塔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其他次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新晃县人民路173号
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150****9055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公司
通讯地址:****开发区**红街道**西大道2450号环创园A7栋602房
联系人:陈总联系电话:151****486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环评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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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