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配套服务项目(**公园片区提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园区配套服务项目(**公园片区提升)
2、招标人:****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9****2399
3、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占工 电话:0596-****185
4、工程交易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
5、工程建设地点:**市**区浮宫镇霞兴村
6、项目建设规模:****园区配套服务项目(**公园片区提升),民宿(4栋),共享茶室及卫生间建设及装修。预算审核价为792837.12元[含暂列金38102.5元(其中暂列金37000元,渣土收纳费1102.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8948元]。
7、招标方式:网上公开电子招标
8、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9、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5日09:30
10、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734774.18元[含暂列金38102.5元(其中暂列金37000元,渣土收纳费1102.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8948元]
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项目经理:杨英苹 注册证书号:闽235********76606
11、工期: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1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14、评标委员会名单:黄艺恋(组长)、叶艳凤、张扬汉、吴燕如、欧阿雅
15、公示期: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7日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16、公布媒介: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fujian.****.cn)。
17、监督部门:**市**区浮****监管中心,0596-****643
1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5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