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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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基本信息
| 竞价编号 | **** | 状态 | 正在报价 | 标段 | **公司十一月份第一批次下水市场煤采购5万吨(非**煤、非**煤、非进口煤) |
| 开始报价时间 | 2025-11-05 15:14:21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5-11-06 16:00:00 | 采购数量(吨) | 50000 |
| 发布人 | 方路 | 发布单位 | **** | 收货单位 | ******公司 |
| 最晚交货日期 | 2025-11-15 23:59:59 | 回应货币 | 人民币 | | |
标段属性
| 煤种 | 烟煤 | 报价单位 | 元/吨 | 保证金(元) | 250000 |
| 运输方式 | 船运 | 交货方式 | 其他 | 交货地点 | 长**单海船整船舱底交货 |
| 干燥基全硫St,d(%) | | 且 <=1.5 | |
| 收到基全水分Mt(%) | | 且 <=15 | |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 | | >= 22 且 <=48 | |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kcal/kg) | | >= 5000 | |
| 灰熔融性(灰熔点)AFT(/℃) | | >= 1200 | |
标段信息附件
备注
一、电煤主要技术指标: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000大卡/千克;全水Mt≤15%;干基全硫St,d≤1.5%;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22%~48%;单一煤种:烟煤(本次采购煤炭产地非**、**地区,非进口煤)。
二、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时间、验收方式:
1. 数量:5.0万吨±10%;
2. 交货地点:**码头(优先**中信码头);
3. 交货方式:整船舱底交货(不接受分批次交货;****公司分量交货);
4. 交货时间:2025年11月13-15日(含);
5. 验收方式:第三方检测。
三、考核条款
1.以Qnet,ar=5000kcal/kg为计价基准;(1)当热值Qnet,ar>5000kcal/kg时,每比5000kcal/kg高1kcal/kg加价(基准价/5000)元/吨;(2)当热值4800kcal/kg≤Qnet,ar<5000kcal/kg时,每比5000kcal/kg低1kcal/kg减价(基准价/5000)元/吨;(3)当热值4600kcal/kg≤Qnet,ar<4800kcal/kg时,每比5000kcal/kg低1kcal/kg减价2×(基准价/5000)元/吨;(4)当热值Qnet,ar<4600kcal/kg时,每比5000kcal/kg低1kcal/kg减价4×(基准价/5000)元/吨,最低结算单价50元/吨;(5)当单批实际到厂验收热值Qnet,ar<3500kcal/kg时,甲方有权拒收,如无法拒收按50元/吨结算,且不计入执行期内加权平均。
2.硫分(St,d)以1.5%为基准,硫分在1.5%以下不考核,硫分在1.5%-1.7%(含)范围内时,每比1.5%多0.01个百分点时价格降低0.2元/吨;硫分在1.7-2.0%(含)范围内时,每比1.5%多0.01百分点时价格降低0.4元/吨;当硫分(St,d)高于2.0%时,按照每比1.5%多0.01个百分点时价格降低0.8元/吨,最低结算单价50元/吨。当单批实际到厂验收硫分在高于3.0%(含)时,甲方有权拒收,如无法拒收按50元/吨结算,且不计入执行期内加权平均。
3.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在22%~48%之间不考核。若实际验收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每超出范围上限或低于范围下限1个百分点,煤价降低5元/吨,最低结算单价50元/吨。当单批实际到厂验收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在小于6%、大于55%时,甲方有权拒收,如无法拒收按50元/吨结算,且不计入执行期内加权平均。
4.发运数量:中标数量±10%。实际交货数量不足约定下限部分或超出约定上限部分时,不足或超出部分按50元/吨扣减出卖人煤款,如出卖人煤款不足抵扣,则剩余扣款从履约保****电厂。
5.交货时限调整价:实际交货时间提前或延迟按下调1.0元/天﹒吨进行结算,若不足1天按照比例计算,提前或延迟超过3天买方拒收、终止合同。实际交货时间:以海船抵达**码头时间为准。
6.煤炭在长**交货前,发现有自燃、水分严重超标等情况,买方有权拒收。同时,交货并不表示免除卖方应确保煤炭未掺杂使假的责任,****电厂码头符合煤炭卸货要求,未有扬尘大、有大煤块、大石块、木块等等异物异味现象,如造成买方或收货单位接卸设备损坏或环保事件的来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若由于卖方所供煤炭中含有大煤块(粒度>200mm)、石块、铁块、木块等杂物,或太湿、太粘等,造成卸煤系统卡、堵等异常情况而延误卸煤或造成卸煤机械损伤等不良后果的,引起的滞期损失和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电厂卸货码头卸煤现场记录为准,买方有权向卖方追索经济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 ****电厂后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甲方将通过短信或微信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10小时内对发运煤炭存在的异常情形进行书面确认;如乙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则收货单位将该批次煤炭单独存放,如无法单独存放,收货单位有权混放,做好煤炭存放地点标识,乙方应自收到通知后24****电厂,因影响接卸或单独存放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煤炭质量问题现场确认后签字。如乙方不到达现场办理确认则代表认可此项考核,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如中标人未按报价承诺签订合同,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5元/****公司作为竞价违约金。如卖方未履行煤炭购销合同,卖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50元/吨)不予退还。****电厂有正在履约的合同,则须履行完正在执行合同后,再履行后签订的合同。
五、结算方式:
1. 数量以海船到长****的第三方检验水尺报告作为结算依据,质量以海船在长****转驳采样的第三方商检报告作为结算依据,电厂进行入厂复检。
2. 采用人民币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税率13%)。
3. 煤炭全部到厂验收合格后,买方在具备结算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结算单据,卖方在收到结算单据后5个工作日内核对结算单据,如无异议,待买方收到卖方送达的全额发票后,及时付清全部煤款。
六、其他事项:
1.关联供应商(相同法人、相同受益人、相同控制人、相同联系人等)不得在同一标段报价,不得同IP报价。
2.****电厂****公司商议时间为准。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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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信息.pdf下载预览
合同模板 (2).docx下载预览
开票信息 (1).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