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润岩混凝土制品生产项目 | **市**区**街道湖坑村下湖坑路83号,租赁******公司部分闲置厂房 | **** | **市新****公司 | 项目拟租赁******公司部分闲置厂房(建筑面积1500m2)及生产设备(给料机、输送机、筒仓、搅拌机),在此基础上拟新增4台振捣棒、20套模具及环保设备等,**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混凝土制品生产线,将外购的砂子、碎石、粉煤灰、水泥等原料经投料、搅拌生产混凝土,将混凝土经浇注、脱模和养护等工艺加工混凝土制品,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3万m3、混凝土制品1.2万t/a。 |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初期雨水、搅拌机的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和场地清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各产尘工段均采取有效的防尘和抑尘措施:砂、石原料堆场采用顶棚+三面围挡+水雾化喷淋;卸料、投料、物料输送、搅拌机进料口粉尘采用水雾化喷淋降尘;水泥和粉煤灰筒仓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输送应密闭;搅拌机搅拌工序须密闭;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五)建设规范化排污口,按规定办理排污登记手续;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做好台账记录。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2025年11月12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