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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就专项经费及社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现通过询价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计内容和要求:
(一)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大部分,具体检查范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1.专项经费审计:“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审计;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审计;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职业培训补贴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审计。
2.社保基金审计:对工伤保险基金中医疗材料及待遇支付的合规性进行核查;对因病或非因公提前退休(职)劳动能力鉴定档案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对死亡冒领工亡人员亲属供养待遇情况进行核查;对涉美企业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核查。
(二)项目要求
1.本次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总价最高限价)为 6 万元,受委托的审计机构应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2.审计团队成员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人社部门专项资金及社保基金管理政策。
3.审计报告应内容完整、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结论明确。
二、响应要求
请各单位基于项目需求提供:
1.详细服务方案及报价(含税费);
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4.项目负责人及团队简介。
三、完成时限
审计工作需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正式报告。
四、报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请潜在供应商于2025年11月7日11时前,到****基金监督科(**市香山路389号十楼1003A)报名并领取报价文件。2025年11月7日17时前将“响应要求”材料密封送达我局基金监督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科长
联系电话:0579-****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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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