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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县老庙镇新店村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 **** | **省**市永**荣发豪庭小区11幢2单元102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844,514.79元 | 85.33 |
合同包1(**县老庙镇新店村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工程类(****)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县老庙镇新店村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 太阳能路灯100盏,道路破除新修1470平方米,20户门前改造;广场硬化420平方米,树池砌筑2个,道沿铺设117.5米,栽植国槐2株,栽植石楠、黄杨等 53平方米,栽植冬青球18株,花墙 50米等,庭院灯6盏,广场健身器材1套,石桌石凳2套等。 | 60日历天 | 屈晓晨 | 陕261****48202 | 844,514.79 |
王发水、苏改宁、赵永锐(采购人代表)
|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收款账号如下: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收款账号:2605 0406 0920 0296 589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县老庙镇新店村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 0.84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U盘贰份(投标文件内容与电子版一致)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线下递交文件地点:**省**市**县**大街双创大厦609室。
2、造价咨询****物价局****建设厅2014年颁发的《**省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費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88号)磣盾标准下浮5%收取,不计入工程造价,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现金或转账)。
一标段:3754元。
名称:****
地址:**县老庙镇
联系方式:0913-****010
名称:****
地址:**省**市新****市新**幸福林带秦创智谷产业园EB区18号
联系方式:173****2520
项目联系人:何英
电话:091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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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