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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长护险各承办机构:
《关于评估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镇医保〔2023〕76号)、《**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机构服务协议》(镇医保〔2023〕91号)文件精神,同意镇****评估中心变更重大信息。现就做好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各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须加强内部长护险政策业务培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附件: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重大信息变更情况
****
2025年11月5日
附件1:
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重大信息变更情况
| 序号 |
所属区域 |
机构类型 |
机构名称 |
变更事项 |
变更后 |
| 1 |
市区 |
评估机构 |
镇****评估中心 |
1.原机构名称:镇****评估中心 2.原机构地址:**市**区江滨新村92幢 3.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00MJ****757G 5.原银行账户:110********00176625 6.原开户行名称:****银行****公司**北门支行 7.原机构注册类型:民办非企业 |
1.变更后名称:**市****公司 2.变更后地址:**省**市**区四牌楼街道江滨新村92-1号 3.变更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02MAJ12BW60B 5.****银行账户:484****32915 6.变更后开户行名称:****公司**江滨支行 7.变更后机构注册类型:企业 |